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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亮麻辣烫再现羊肉掺假事件,消费者如何维权?

时间:2023-08-10 06:28:53 来源:互联网

店里宣传100%的真羊肉,消费者购买后拿去送检竟发现有“猪肉和鸭肉”?近日,张亮麻辣烫“假羊肉”事件被曝光后引发了广泛关注。视频内容显示,消费者在张亮麻辣店购以18元/盒的价格购买了3盒羊肉(约1斤),店员表示,该产品是厂家统一配送。当消费者质疑是否为纯羊肉,店员表示,是纯羊肉并承诺假的包换。随后,消费者把羊肉拿去送检,结果却检测出“猪肉和鸭肉”。


【资料图】

购买到“假羊肉”的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金额不足五百的,为五百元。于本案,该消费者或者要求根据店员的承诺更换真羊肉卷,或者要求张亮麻辣烫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如果惩罚性赔偿数额不足500元,该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500元。

生活中消费你是否遭遇过欺诈?你知道哪些行为属于消费欺诈行为吗?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以下欺诈行为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三,其他以虚假或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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