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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河长制——以巡河促进河湖安澜岸绿景美

时间:2023-08-18 10:26:21 来源:东辽县人民检察院


(资料图片)

为进一步发挥“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提升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近日,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史兴海与县委政法委书记刘洪涛、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大龙、县水利局河长办公室负责同志,一同到东辽县辽河源头开展巡河工作。东辽河流域——辽河源头,国家一级水源地,拥有数十条大小河流及20平方公里的湿地,关系到全市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生物多样性和水生态安全。时下,东辽河源头河段,清澈的河水碧波荡漾,岸上绿树成荫,“美丽河湖”和“万里绿水长廊”项目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中,施工项目有序进行……史兴海先后对东辽河源头堤坝汛期安全、东辽河流域段日常管护、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等情况进行巡查。实地查看河道内是否存在非法排污、非法采砂影响防汛泄洪等情形,了解河长制落实情况及上级环保督察部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随行检察人员对东辽河源头进行水质检测,各项检测结果均无异常。据县水利局河长办公室副主任刘建华介绍,近年来,东辽河源头风景区紧紧围绕“水清、河畅、岸绿、鱼欢、景美”河长制工作目标,结合东辽河流域内水情、水系特点,高质量推进总河长提出的万里绿水长廊建设,成效明显。目前,东辽河源头周边生态红利不断显现,运动、观光、旅游、文化、康养多业态正徐徐呈现。史兴海强调,刚刚结束的2023年全省总河长会议,对河湖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依托东辽河源头风景区的自然禀赋,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对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法律监督力度。利用好“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积极与各级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加强溯源治理,既治“已病”,更治“未病”,助力东辽河源头风景区河湖安澜、水清鱼欢、人和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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