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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抵押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有效

时间:2023-08-21 11:23:36 来源:问法

一、设定抵押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有效

1.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即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资料图】

2.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

3.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法院释明后仍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买受人同意并能够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二、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单方解约。我国法律规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单方解约的情形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3.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5.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6.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会根据房屋的性质有所不同,如果是普通的房屋买卖,管辖法院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根据合同履行与否的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如果是政策性房屋买卖是属于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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