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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认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有哪些刑事责任?-焦点热议

时间:2023-03-18 11:20:16 来源:法问

在现实生活中刑事犯罪是非常多的,而刑事犯罪有很多是属于共同犯罪,由两个以上的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的,而教唆他人犯罪也是属于犯罪的行为,那么怎样确认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有哪些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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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认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有哪些刑事责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张苏律师解答:

教唆犯应具备以下成立条件:

(1)在主观上具有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和决心的故意,即唆使他人犯罪的故意。这种故意的内容应是明确的,即他知道自己在教唆什么人犯罪和犯什么罪。没有明确的故意内容,不能成立教唆犯;无意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更不能成立教唆犯。

(2)在客观上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通常表现为怂恿、引诱、劝说、请求、收买、强迫、威胁等方式,唆使特定的人实施特定的犯罪。至于教唆行为是否实际引起被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和决心,被教唆人是否实行了被教唆的犯罪,不影响教唆犯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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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张苏律师普法:

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张苏律师解析: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1)被教唆人犯了被教唆的罪的,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了主要作用的,按照对主犯的处罚原则处罚;只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按照对从犯的处罚原则处罚。

(2)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由于教唆人主观上具有教唆的故意,且客观上实施了教唆的行为,所以仍构成独立的教唆犯。但是,考虑到教唆行为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对于这种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标签: 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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