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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签订合同就成立劳动关系了吗?|世界热门

时间:2023-03-28 18:07:55 来源:法问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在校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签订合同就成立劳动关系了吗?


(资料图片)

网友咨询:我公司有几个大二的实习生,在公司已工作一年多,我们是否该为此类学生缴纳社保和签订劳务合同呢?

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宋贺律师解答:

在校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在校生已经具备了《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不是《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如果是还在校的大学生进行签订的,一般会被称为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只能说双方订立具有部分劳动关系特征的一种劳务或者民事实习协议,故而也就不存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风险,因为法律规定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因此在该学生还属于全日制在校学生时,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关于社会保险有关的条款无效,但是一些不违反法律规定,甚至高于法律规定的约定一般仍应认为有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宋贺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1、劳动者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

2、用人单位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校的学生是可以与其它劳动者一样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在进行签订的时候双方就要协商好所有的条款,但在校的学生在进行签订的时候最好是用人单位和学校还有自己都一起协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标签: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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