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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采购员吃回扣算商业贿赂吗,商业贿赂的认定是怎样的?

时间:2023-03-29 11:11:24 来源:法问

贿赂罪的犯罪对象是 “贿赂”,现行刑法将贿赂罪的内容仅限定为财物,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那么,酒店采购员吃回扣算商业贿赂吗,商业贿赂的认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在酒店当采购员。拿回扣让老板发现了。现在老板报警了。派出所也立案了,能定什么罪?

浙江靖宇律师事务所马新丽律师解答:


(资料图)

算商业贿赂。酒店里面的采购员吃回扣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就是单位或者企业的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财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就会触犯刑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163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马新丽律师解析:

商业贿赂中最典型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共同犯罪的,根据双方利用职务便利的具体情形分别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1)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利用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3)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分清主从犯的,可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酒店里面的采购员吃回扣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就是单位或者企业的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财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就会触犯刑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标签: 国家工作人员 商业贿赂 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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