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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体适用范围有哪些?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权在哪个部门?

时间:2023-04-20 16:43:13 来源:金融信息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体适用范围有哪些?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权在哪个部门?

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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