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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看点】女方收了聘礼悔婚怎么办,男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时间:2023-03-24 15:30:23 来源:法问

在我国广大地区,男女双方结婚前男方要给女方一笔彩礼,这是传统婚俗的一部分。如果男方给了女方彩礼之后,女方反悔了,不想结婚。那么,女方收了聘礼悔婚怎么办,男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网友咨询:女子收彩礼后悔婚怎么办?

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李洪涛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应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因为彩礼的给付本质上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现实结婚为条件,然而双方并没有结婚,致使男方给付彩礼的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当然应当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离婚的。

虽然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实质性的夫妻生活并没有开始,双方没有建立起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此时应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实践中,有的女方还存在利用彩礼骗婚的情况,比如在收到彩礼,办完结婚登记不久即要求离婚,若不允许返还彩礼,对给付彩礼一方极为不利。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离婚的。

即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为前提。司法实践中,一般以低保线以上,中低收入线以下作为“生活困难”的标准。

因此,订立了婚约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悔婚,应该退还男方给付的彩礼。

李洪涛律师解析:

因一方悔婚结婚彩礼需要返还吗,返还彩礼标准是多少?那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活在一起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当一方悔婚时,应返还彩礼,但不是全部返还,应返还全部的百分之三十。如果双方生活在一年之中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全部的百分之五十。如果生活在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彩礼全部的百分之七十。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男方导致女方怀孕或流产的,在上文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

婚前男方给付女方是我国的风俗习惯,因婚前感情不和或因问题争议等,一方提出悔婚,不仅给另一方带来精神上的伤害,名誉上也收到了伤害。而要是实践中一方悔婚的话,此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那么结婚彩礼就会返还。当然即使能够返还,也不会是全数返还了。

标签: 结婚登记 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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